来源:唐河红十字会医院
中华健康援助工程工作委员会
关于下达2014年母亲健康专项基金的通知
各地工作站、各定点医疗机构:
在母亲节到来之际,为进一步弘扬母爱精神,传承母爱美德,在全社会树立尊重母亲、孝敬母亲、感恩母亲的良好社会风尚,推进家庭美德建设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,经研究决定,下拨2014年“母亲健康专项基金”,用于开展母亲健康的援助活动,现将专项基金下达给你们(各市县受援助金额详见附件)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基金使用范围
各驻地工作站根据中华健康援助工程相关规定,结合当地实际情况,会同定点医院制订《2014年母亲健康专项基金援助方案》,援助方案于4月9日前报中华健康援助工程工作委员会备案,方案应包括相关健康检查、治疗及手术所产生费用的援助报销等项目。
二、相关要求
1、广泛宣传。各驻地工作站要会同定点医院制订专项基金宣传方案,向全社会宣传“母亲健康专项基金”的相关情况,公布咨询电话,践行中华健康援助工程“实施健康援助,共享生命之美”的宗旨。
2、严格专款专用。
本基金专门用于母亲健康的健康检查、治疗和手术的援助报销,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、挪用、截留项目基金;各驻地工作站、各定点医院务必按照爱心基金报销相关规定,坚持“公开、公正、济民”的原则,认真审核受援助条件,严格按照资金流程使用,建立完整的项目实施及管理档案,完善报销流程,每一笔援助款项用到实处。
中华健康援助工程工作委员会
2014年3月22日